Hero Future Energies在印度首個大型混合動力車卡納塔克邦的風力混合動力項目。信用:太陽能媒體
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MNRE)已發(fā)布其國家風能 - 太陽能混合政策的修正案,明確表示任何形式的儲能 - 不僅僅是電池 - 都可用于混合動力項目。
原始政策的一部分已經(jīng)指定了“電池存儲”,從而限制了其他形式的存儲,例如泵送水力,壓縮空氣和飛輪等。“電池”一詞現(xiàn)已從政策的相關條款中刪除。
第5.4條現(xiàn)在寫道:“可以在混合項目(i)中增加儲存,以減少風能太陽能混合設備的輸出功率變化; (ii)通過在風能太陽能混合設備中安裝額外的風能和太陽能,為交付點的特定容量(投標/制裁容量)提供更高的能量輸出; (iii)確保在特定時期內(nèi)獲得公司權(quán)力。
“具有儲存功能的風能太陽能混合設備的投標因素可包括全天最小固定功率輸出或白天規(guī)定時間,輸出功率允許的變化范圍,電力單價等。”
該綜合政策定稿今年五月。6月下旬,印度太陽能公司(SECI)隨后發(fā)布了一份2.5GW混合風能和太陽能項目的選擇申請(RfS)文件,該 項目將與州際輸電系統(tǒng)(ISTS)相連。
國家儲能任務草案
印度還發(fā)布了國家能源儲存任務草案(NESM),該文件聲稱電池制造代表了“印度的巨大經(jīng)濟機遇”。
該聯(lián)合報告的重點是擴大國內(nèi)電動汽車電池制造的潛力,由NITI Aayog(國家轉(zhuǎn)型印度研究所)和美國智庫洛基山研究所(RMI)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