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能源政策,能源戰(zhàn)略
關于可再生能源,利比亞可再生能源管理局或REAOL已確定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10%的目標,其總?cè)萘繉⑦_到2219兆瓦。到2015年,中間目標為389兆瓦,到2020年為1069兆瓦。
重要法律法規(guī)
目前,沒有立法涵蓋可再生能源的財務支持或解決可再生能源項目額外成本融資的問題。此外,缺乏關于私人資本參與電力部門的明確立法。
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
到目前為止,利比亞沒有針對可再生能源的支持政策。大型私人可再生能源項目沒有公開競標,也沒有與可再生能源生產(chǎn)商達成長期電力購買協(xié)議的義務。小規(guī)模可再生能源項目也沒有上網(wǎng)電價和凈計量政策。
關于金融和投資,利比亞沒有RE基金來資助可再生能源項目。目前計劃的項目計劃通過政府預算提供資金。由于電力部門仍然對私人投資者關閉,私人投資者沒有財務擔保來確保利比亞政府根據(jù)購電協(xié)議付款。RE項目不提供內(nèi)部稅務特權。
能源部門的機構設置
革命后的發(fā)展已經(jīng)成立了電力和可再生能源部,由Awad Ibrahim Bryk部長擔任負責人。這是將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主題納入國家議程的一個令人鼓舞的步驟,因為這兩個主題過去都沒有獲得部長級地位。此外,利比亞的能源部門毫不奇怪地完全依賴化石燃料,如果有的話,可再生能源的發(fā)揮微不足道。國內(nèi)市場的能源價格受到政府的大量補貼,可再生能源不被認為是化石能源的可能替代品。
這些新的發(fā)展可以被認為具有扭轉(zhuǎn)潮流的潛力,因為利比亞不僅看到了新部的建立,而且利比亞可再生能源管理局(REAoL)的恢復工作已經(jīng)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 革命性的工作 - 雖然這項工作只是在理論上。REAoL描述的雄心勃勃的目標從未被考慮或納入法律框架和官方目標。最初,它是GECOL內(nèi)的太陽能研究中心(見下文)。在被要求制定具體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提案后,該研究中心首先升級為GECOL內(nèi)部的一個部門,然后與之分離。后來,它由總?cè)嗣耠娏Γ吞烊粴馕瘑T會監(jiān)督。主要是工程師在REAoL工作。
利比亞國有電力公司General Electricity Company(GECOL)負責發(fā)電,輸電和配電。
相當于石油部門的壟斷權由國家石油公司(NOC)持有。
其他捐助者的活動
GIZ已啟動1,000個屋頂計劃,該計劃旨在安裝1,000個PV屋頂系統(tǒng),總?cè)萘繛?兆瓦。選定的屋頂遍布全國各地,包括偏遠地區(qū)和各個城市。安裝可以是并網(wǎng)和離網(wǎng)。該計劃在德國擁有良好的經(jīng)驗,可以為建立進一步的支持工具奠定基礎,例如上網(wǎng)電價。REAOL負責該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