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經(jīng)濟與金融分析研究所(IEEFA)表示,越南針對公私合營伙伴關系修訂的法律可能會影響Nam Dinh 1,Vung Ang 2,Vinh Tan 3和Song Hau 2這四個煤炭項目,這些項目的產(chǎn)能都在1.2至2.0吉瓦不等。
上個月,投資者致信貸方和融資方,敦促他們退出Vung Ang 2燃煤電站項目,因為這與巴黎協(xié)議的目標不符。
IEEFA表示,越南的燃煤發(fā)電項目也面臨著眾多新宣布的國內(nèi)液化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競爭。
位于河內(nèi)的能源專家Nguyen Thanh Son表示,盡管越南表示將擺脫煤炭生產(chǎn),但需求不太可能很快消退。
Nguyen Thanh Son說:“對于越南來說,煤炭將至少持續(xù)到2100年,畢竟煤炭是該國最便宜的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