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招標采購工作,受集團公司委托,現開展單晶光伏電池組件供應商資格評審工作,按照“公開、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評審選擇一定數量的供應商進入《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合格供應商名錄》,評審結果將作為招標采購資格評審結果使用。
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告,請有意愿且符合條件的供應商按公告要求提交相應資料。
一、產品單元
單晶光伏電池組件
二、申報原則
1.參加申報的供應商遵循自愿原則。
2.僅接受產品制造商的申報。
3.參加資格申報的供應商應當提交申報函(格式見評審文件中附件1)和完整合格的相關資質文件(格式見評審文件中附件2、附件3)。
三、申報條件
(一)通用條件
1.投標人應為中國境內注冊機構,具備簽訂合同能力;
2.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必須持有國家認定的有資質機構頒發(fā)的ISO9000系列認證書或等同的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
3.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近三年內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每年的財務報表)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未出現連續(xù)兩年虧損或資不抵債;
4.具有與其申報產品在專業(yè)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yè)績經驗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等方面的相應資格和能力;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
6.申報產品性能優(yōu)良,在同行業(yè)中業(yè)績良好;
7.沒有被國家行政機關責令停產、停業(yè)或正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tài);
8.沒有涉及正在訴訟的重大案件,未發(fā)生因其產品質量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9.沒有處在《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管理辦法》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狀態(tài)或被認定資格不合格處理期間;
10.不得在“信用中國”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或者電力征信平臺中評價結果為“差”。
(二)專用條件
1.對于獨立法人單位,注冊資本5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2.參加申報供應商應為產品制造商;
3.申報產品必須通過產品認證(PCCC或CGC、CQC等);
4.近3年供貨業(yè)績200MWp及以上(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止);
5.年產能(含電池)達到1GWp及以上。
四、評審原則
以業(yè)績、企業(yè)規(guī)模、生產能力等為主要指標,綜合考慮企業(yè)生產管理狀況、合同執(zhí)行情況以及售后服務等因素進行評價。
五、申報資料文件
提交的申報資料文件必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合格供應商評價資料申報函(評審文件中附件1);
2.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3.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掃描件;
4.供應商基本情況表(評審文件中附件2);
5.基本情況匯總(評審文件中附件3表1);
6.資格證書信息(評審文件中附件3表2填寫內容相關)掃描件;
7.產品主要信息(評審文件中附件3表3填寫內容相關),提供型式試驗報告、產品認證證書掃描件;
8.近3年主要業(yè)績(評審文件中附件3表4)
按產品單元提供業(yè)績,需附合同復印件(包括首頁、供貨數量頁、簽字頁),并提供已投運項目的反饋意見;
9.裝備配置資源(評審文件中附件3表5);
10.提供工藝流程圖并標注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
11.銀行資信證明;
12.廠區(qū)平面圖(需明確廠區(qū)面積);
13.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及安全體系認證證書。
六、申報資料文件的遞交
請自愿參加申報的供應商按以下要求遞交有關申報資料文件。
(一)申報時間:2021年12月16日~2022年1月24日
(二)申報方式:網上申報并遞交書面材料。
(三)郵件發(fā)送申報資料
收到后以郵件回復確認為準,郵件名稱命名方式:單晶光伏電池組件+企業(yè)全稱。
備注:投標人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招標文件,須先進行供應商登記注冊并辦理備案,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領取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該項目的投標。
聯系人: 張濤
電 話: 13261169391(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