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貿部貿易防御局透露,美國商務部(DOC)剛發(fā)布關于對原產于越南的風電塔產品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的公報。
此外,美國商務部也通報,任何利害關系方可于立案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0天內,向商務部申請參加應訴。
據貿易防御局的消息,此前,于2012年1月18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包括越南在內的若干國家的風電塔產品發(fā)起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
其后,2018年12月18日,美國商務部對該反傾銷日落復審案做出終裁,并建議對自越南進口的風電塔產品征收反傾銷稅。
據悉,美國商務部每年都會進行一次復審,并根據復審結果重新確定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