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MOIT副部長Hoang Quoc Vuong在2018年電力公司電力批發(fā)價格框架簽署的第2265 / QD-BCT號決定:對于北方電力公司(NPC),最高電價水平為1,255越南盾/千瓦時,最低水平為1,185越南盾(2017年這些價格水平負責任地為1,173和1,117越南盾/千瓦時);對于南方電力公司(SPC)而言,數(shù)字為1,433和1,389越南盾/千瓦時(2017年為1,348和1,316越南盾/千瓦時);中央電力公司的1,282和1,183 VND / kWh(2017年為1,209和1,